采取的主要措施是:
一是把诚信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2004年6月市政府制发了《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试行)、提出了诚信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。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、市政府于2004年9月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。
二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开展诚信教育。要求全体公务人员要以诚信办事,诚信服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,说办就办;说到做到,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、好事。
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,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行政审批事项逐年减少,行政审批程序日益规范。坚持行政许可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公开办事项目,公开办事条件,公开办事程序,公开办事结果、推行办事承诺制,
接受群众监督。遵守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、对于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,行政审判机关没有发生过擅自撤回或改变的现象。
四是建立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。近年来,市政府在对自来水、有线电视收视费、市区公共汽车月票等价格调整以及市区出租车更新、饮食业综合整治等方面、在作出行政决策之前均召开了听证会,认真听取各方面代表意见,保证了相关工作在符合民意基础上的顺利开展。市政府还一度在《三明日报》开设“金点子”专栏,求计问策于民,一些好的建设和意见被市政府采纳。
五是完善行政复议、信访制度。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层级监督,坚持有错必纠,不搞“官官相护”,纠正了一些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,依法维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六是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。市政府设立了统一的投诉中心,设立了市长热线电话和市长电子信箱、各工作部门也都设立了举报投诉办理机构,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、有诺不践等问题的投诉。